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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学校划片(渝北初中划片区读)

本周重庆渝北区学校划片,主城区各个地方的中小学招生政策和划片区域已经相继出炉了重庆渝北区学校划片,趁着周末重庆渝北区学校划片,特整理了一下江北,渝北和两江新区的…

本周重庆渝北区学校划片,主城区各个地方的中小学招生政策和划片区域已经相继出炉了重庆渝北区学校划片,趁着周末重庆渝北区学校划片,特整理了一下江北,渝北和两江新区的划片范围。

01

两江新区

一、区内户籍学生入学

区内户籍学生(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下同)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不符合“三对口”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部门结合其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招生范围内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负责做好政策解释,收集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统一汇总后报区教育部门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划片范围重庆渝北区学校划片

(数据来源于两江新区公众号)

初中划片范围:

(数据来源于两江新区公众号)

(数据来源于两江新区公众号)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两江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继续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2020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及相应接收范围如下:

(数据来源于两江新区公众号)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四、民办中小学招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相关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民办学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等,严格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暂不限定民办学校具体招生范围、对象,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02

渝北区

重庆渝北区学校划片(渝北初中划片区读)  第1张

招生办法:

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及资料准备

“三对口”学生入学:

凡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重庆渝北区学校划片;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区外,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镇区域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20年6月20日已在我区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有在此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明细或纳税证明。

4、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20年6月20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19年12月20日前办理的)。

5、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特殊类生入学:

1、残疾儿童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的残疾适龄学生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公办学校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区教委协助其进入渝北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

重庆渝北区学校划片(渝北初中划片区读)  第2张

2、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

开发征地农转城人员子女由拆迁、征地实施镇(街)开发办于6月20日前统一造册报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龙兴、石船区域的开发人员主要安排在龙石片区就读。

3、各类优待政策对象子女

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港澳台同胞、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渝北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4、区外就读小学的毕业生

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持毕业证、户籍资料、房产资料到对口初中申请入学,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5、其他特殊情况

符合“三对口”条件,迁入户籍未满1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符合“三对口”条件,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份额未达51%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在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区数据谷中学校、渝北区巴蜀小学校、渝北区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学校等学位紧张的学校招生范围内,二手房业主子女需迁户入住满五周年才能按“三对口”政策入学,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与购房业主一并迁户并共同居住的子女按照“三对口”政策入学,因婚姻变化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学生转学:

1、“三对口”学生转学

凡2019年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转学生,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②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③需提供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转学)。

对口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

因学位有限,城区不受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申请。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分类录取。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核定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将邀请今年无直系亲属入学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电脑随机派位,纪检监察机关、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过程及结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产生后,由“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随机派位结果。经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平稳实施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设置小升初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将由区教委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重庆渝北区学校划片(渝北初中划片区读)  第3张

小学划片范围:

(数据来源于购物狂)

初中划片范围:

(数据来源于购物狂)

03

江北区

江北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家长凭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产证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下办法到对应小学办理入学手续。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1、三对口,全区公办小学招收符合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适龄儿童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户主、房产是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户主或房产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适龄儿童父母双亡、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且实际居住、户主和房产是其他法定监护人。

2、两对口,全区公办小学(除“三对口”入学压力大的学校)在保障“三对口”入学基础上,招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额满为止。

——适龄儿童户籍在招生范围且自出生就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方案实行审批下的备案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重庆渝北区学校划片(渝北初中划片区读)  第4张

区教委按照市教委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招生类别,严格核定各民办学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招生计划。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设置小升初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由区教委实施电脑摇号随机录取。从2019起,严禁任何民办学校招生与楼盘建设、销售挂钩,不得与楼盘新签订与学校招生名额相关的合同条款。义务教育学籍系统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注册学籍,严禁超计划招生。

小学划片范围

(数据来源于家长帮重庆站公众号)

初中入学政策

江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和划片、统筹安排”方式升入本区公办初中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1、江北区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三对口”或“划片”学校对口升入初中。初中学校按照区教委规定组织招生。

2、江北区户籍、非本区小学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需回本区就读初中的,由家长向区教委提交本区入学申请和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产证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区教委根据就先就近原则和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全区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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